由于第一次询价结果因三家报价供应商,所投报价文件与询价公告中要求不符,请报价供应商再次投送报价资料。
1、招标编号:FSCG2008[35]
2、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购车政府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4万元人民币
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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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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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风彩色之旅(9-11座) |
HFC6500A1BE3 |
1 |
辆 |
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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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御翔 |
BHT202AY |
4 |
辆 |
黑 |
5、公司资格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所投项目的厂商或代理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及对本项目服务技术支持的书面承诺。
(2)投标方需要在北京市区域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报送时间:2008年6月6日下午14:30之前,逾期未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报送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房山区良乡昊天北大街18号3楼304室,碧桂园小区内晋菜楼)
6、报送内容:
注: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投标书应包括:
(一)投标函,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授权委托书,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三)报价一览表,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单独密封一份)
(四)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有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一)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1、所投项目的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授权书
(六)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08年4、5月两个月的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7、报送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7.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共2份。封口处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7.2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投标书、资质文件)需加盖公章
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投前启封概不负责。
8、报送方式:
在报送截止时间内,要求投标方亲自报送到采购中心。
9、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联 系 人: 王华兵
联系电话:(010)89352232 传真电话:(010)89352231
邮 编: 102445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4日